生育津贴申请及生育住院费用报销指南
来源: 编辑: 发布时间:2019-11-20 浏览次数:1425
生育津贴申请及生育住院费用报销指南
为了更好的服务我院教职工,确保教职工顺利申请生育津贴,教职工怀孕后应第一时间与人事处劳资科报备,以免耽误认定与报销。
一、适用范围:我院参加生育保险的教职工。
二、办理时间:教职工生产后,办完出院手续一个月之内提交材料。
三、提交材料见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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